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3—2024学年研究生开题、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1-10   浏览次数:0

各专业、方向:

开题报告、中期报告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重要环节。为做好2023—2024学年研究生开题、中期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对象

中期报告:在我院攻读硕士、博士学位,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已完成,拟2024年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的研究生。

开题报告:在我院攻读硕士、博士学位相关年级研究生。


二、检查时间

2023年11月10日-12月20日。


三、检查内容

中期报告内容主要包括:

1、学位论文内容与开题报告一致性。

2、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进展及其学术价值。

3、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。

4、下一步学习计划,学位论文是否能按期完成。

5、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它科研成果。

开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:

1、研究目的和意义。

2、国内外在该方向上的研究现状分析(文献综述或查新报告)。

3、学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、研究方法、实施方案及其可行性论证。

4、论文进度安排与预期达到的目标。

5、研究特色与创新点。

6、主要参考文献。


附件:研究生开题-中期报告会记录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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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10日